“张某已被送回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1月27日,桃江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收到公安机关的回复。
今年5月,该院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正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张某,再次实施了吸毒行为,这一线索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随即,检察官立即前往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派出所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张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其曾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但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却未被送往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针对戒毒人员脱管的违法行为,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执法衔接,确保刑罚执行与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无缝衔接”。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为提升办案质效,该院还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管的行政违法监督”专项活动,共计查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管19人,目前已全部送往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