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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3万尾鱼苗投放资江

湖南桃江:邀请代表委员观摩非法捕捞案件审理

   “检察机关倾注民生公益,守护绿水青山,以法律职能呵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近日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百余人参与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的观摩及生态修复活动,看着3万尾活蹦乱跳的鱼苗被投放资江,到场的湖南省人大代表、桃江县农业局高级农业师熊艳辉这样感慨。

  “这是桃江县首次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集中宣判10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具有示范、警示以及震慑效应。”熊艳辉告诉记者,“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桃江县春季禁渔指挥部曾发布了《关于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的通告》,明文规定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在桃江县所辖天然渔业水域进行一切捕捞作业,但还是有一些人无视通告进行非法捕捞。”

  2018年以来,这十起案件的11名被告人或在禁渔期内、或采取驾驶自制渔船携带电瓶、或采取背包式自制电捕鱼设备等在桃江县资江河道干流及其他水域分别非法捕捞16千克至0.5千克不等的鱼类。

  “他们捕捞所得渔获物虽然较少,但电击捕鱼会对电场范围内的各类水生生物产生巨大的危害,影响鱼的种群繁衍,对生态环境资源造成严重损失,如果得不到遏止,日积月累,资江沿岸群众赖以生存的资江母亲河生态资源将遭受灭顶之灾。”熊艳辉向记者介绍,桃江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处罚金及投放鱼苗恢复生态环境,并在当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经依法审理,法院当庭对10名被告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1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其中1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同时,经法庭当庭调查、传证、辩论,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所提诉讼请求全部采纳,判决11名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当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向资江捕捞水域段投放鱼苗合计3万尾。11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并愿意承担法庭判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采用投放鱼苗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为了达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桃江县检察院特意与法院协商集中审理,多次就审理程序、执行时间甚至是各类人员参与观摩庭的位置安排等细节与法院、畜牧水产局等单位沟通,并邀请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百余人参加观摩庭,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在码头开展投放鱼苗活动,有力地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惩罚犯罪、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桃江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绿色福祉’,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了。”熊艳辉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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