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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检察院“五强化 五到位”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江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推进座谈会等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桃江县经济发展大局和黑恶势力犯罪情况,精准打击十二类黑恶势力行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截至419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涉恶案件2467人,经审查认定涉恶案件1443人,批准逮捕1335人。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其他刑事案件中,自行审查认定涉恶案件22人,批准逮捕2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339人,已审结并提起公诉415人,924人正在办理中。

强化政治站位,狠抓学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去年以来,该院党组研究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24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29次,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知识培训会2次,组织全体干警(含聘用制书记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和闭卷考试各1次。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要点220本。与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开展年度“四级谈话”2次。

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线索移送机制》和《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等文件,确保领导、人员、思想、机制和保障到位。严格落实院领导轮办涉黑涉恶案件和“捕诉合一”制度,同时实行“四个一律”,即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收案即报告检察长;所有涉黑案件一律由检察长万红美办理,涉恶案件一律由副检察长陈历程和扫黑办主任龙益才轮案办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不捕不诉的一律报检察长批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经承办人审查拿出意见后一律报扫黑办集中会商研究。

强化检察职能,狠抓氛围营造,宣传引导到位。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稿件18篇,在官方微博、微信共发布扫黑除恶信息25条,制作并在电子显示屏上动播出45幅。院班子成员多次到扶贫联系点马迹塘镇月形湾村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热度。同时坚持与“法治五进”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共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7次,为1000余名学生上了法治教育课,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0余份。201942日,检察长万红美在桃江一中大礼堂为该校400余名师生代表上了一堂讲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师生如何防治校园暴力,印发了5000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致全县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2019418日,该院组织干警到广场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打击措施,狠抓案件质效,依法严惩到位。第一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内部协作配合,互通情报、统一认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刑罚执行监督、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如该院在审查“910”系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平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之一胡某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要求桃江县公安局继续补充侦查。该院专案组人员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引导侦查,最终获得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平涉嫌寻衅滋事的确凿证据。2019325日,桃江县公安局以胡某平涉嫌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向该院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时,该院当天以犯罪嫌疑人胡某平涉嫌寻衅滋事批准逮捕,既坚持了办案质量,又做到了快审快结,将依法严惩贯穿于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势力。坚持把加强和推进检察建议工作作为强化法律监督、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民利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向县公安局发送检察建议2份,向县法院发送检察建议2份,向桃江县住建局发送检察建议1份,对相关案件的处理没有充分体现依法严惩提出建议。第二积极与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保证案件质量。截至目前,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和行政执法部门会商4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件,向市县扫黑办移送线索12件。第三做好专项督导工作。2018年,桃江县创造性地提出了“区域作战”方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万红美负责督导第二战区资江沿线的扫黑除恶工作,万红美多次走访了国土局、水利局等单位,对第二战区资江沿线8个乡镇进行了明察暗访。

强化深挖彻查,狠抓“一案四查”,考核考评到位。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对本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法监督检查“回头看”,做到了一案一卷宗,一案一结论。针对回头看查出的问题,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干警大会,要求对已办理、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按照“一案四查”开展自查,完善内部督导机制、考评机制、涉黑涉恶案件调度会商机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移送机制、台账等,回复法院司法建议3份,组织干警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干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严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追查涉黑涉恶背后腐败、“保护伞”和有关部门单位不担当、不作为。如该院在办理“马迹塘二王案”过程中审查发现他们有企图控制基层村委组织的行为,该院扫黑办及时将此线索移送至县扫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监察委员会扫黑办。又如在办理910”系列案过程中,审查发现桃江县住建局不作为、乱作为,在管理与制度上存在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推行业整改,切实做到把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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