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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一男子疫情防控期间殴打防疫工作人员被起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男子酒后殴打两名防疫工作人员致二人轻微伤。2月17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破坏疫情管控秩序的被告人曹某提起公诉。
经查,1月30日15时许,桃江县高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徐某、卢某某等人,驾车至桃江县高桥镇罗溪村被告人曹某家附近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标语、宣传防疫知识。经过现场的被告人曹某酒后无故拍打防疫工作人员所乘车辆,并殴打两位防疫工作人员徐某、卢某某,造成两人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曹某于1月31日到桃江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自动投案,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曹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止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防疫检疫等预防控制措施,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的人员,应酌情从重处罚,这起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决心和态度,有力维护了防疫期间的社会秩序。”办案检察官如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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