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朗朗乾坤,平安桃江决不能有任何黑恶势力土壤。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江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重拳发力,以雷霆万钧之势,掀起了摧毁黑恶势力的强力风暴。该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4月,桃江县检察院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扫黑除恶工作多次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桃江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强化政治站位,狠抓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该院党组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压实政治责任,提升政治站位,学深悟透弄懂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23次,党组中心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11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31次,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班子带头办案,发挥“头雁效应”。对所有涉黑案件都组建了专案组,实行专业化办案。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捕诉一体,专人办理。检察长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在提升检察院干警业务素养、推动干警认真履行办案责任制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激励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指挥、指导、办理涉黑恶案件13余件,出庭支持公诉涉黑恶案7件。
强化打击措施,狠抓案件质效,依法严惩到位
截止至2020年11月19日,该院共受理公安移送提请逮捕涉黑涉恶类案件33件84人,批准逮捕32件72人,其中审结认定涉黑涉恶案件 19件56人,批准逮捕18件4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类案件22件88人,审结认定13件58人,提起公诉13件58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6人;涉恶案件12件42人,均已判决。提前介入引导涉黑恶案件侦查3件次,纠正遗漏同案犯 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份。线索摸排移送21条。
强化打财断血,注重“打伞破网”,重拳出击到位
注重对涉案财产的查处,坚决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如“10.15”陈某生涉黑案公安机关、监察委扣押、冻结涉案人员现金、银行存款1425.08301万元,股票490.135657万元、债权255万元,查封房产四套,扣押汽车二辆。深挖彻查,确保“伞网清除”。与赫山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调查专案组针对线索材料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共查处包括龙岭工业园原党工委书记在内的相关领导干部共23名。
发挥检察职能,狠抓氛围营造,宣传引导到位
总结宣传推介,体现检察特色。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稿件20余篇。坚持与“法治五进”活动相结合,共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9次,为1200余名学生上了法治教育课,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0余份。2019年4月2日,该院检察长万红美在桃江一中为该校400余名师生代表上了一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法治教育课,引导师生如何防治校园暴力,印发了5000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致全县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深化“六清”行动,制发检察建议,源头治理到位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该院针对发现有关基层和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方面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共向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等12家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回函12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