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在河道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12月22日,桃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代虹宇、桃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喻勇刚等一行对浮邱山乡鸣石溪河段进行了巡查。
代虹宇一行在鸣石溪巡河
代虹宇一行沿着河道实地查看了河道管理情况、河流水质、水域环境、河岸及河面垃圾清理情况,详细了解河道水流特征,并就河道污染防治、岸线防汛清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他强调,要切实履职、主动作为,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严肃查处污水直排、垃圾乱丢等破坏水资源与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益诉讼部门接下来要加强与水利、环境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达成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共识,共同消除河道保护力度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喻勇刚在巡河时说道。
近年来,桃江县检察院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起诉16人,监督立案2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立案4人。落实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水域实行十年禁捕退捕的规定,依法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6件,监督开展增殖放流活动7次,共向资江水域投放鱼苗21万余尾。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针对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和向水体直排污水、个别企业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并监督整改到位。
下一步,桃江县检察院将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切入点,做细做实检察监督职责,增强执法刚性,深化联动配合,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治理目标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